因為關心新店的建設

偶然發現一個位在秀朗橋附近的

國家人權博物館

是由軍事法庭及看守所整建而成的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這邊的軍事法庭審理了很多

過去戒嚴時期

例如美麗島大審等軍事審判案件

 

軍事審判跟一般法院審判有很大的不同

軍事審判在本質上為貫徹軍令及維持軍紀

在程序上都會講求效率及重刑

跟一般法院 例如刑事案件審判

講求程序保障 案件審理時間較久有所不同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軍事審判有幾個令人詬病的地方

例如軍事法庭審判的人員是由軍官指派或核定

採「隸屬制」 等案件發生後才決定審判人員的組成

與一般法院 以輪分制度分案處理完全不同

軍事法庭依案件指定審判人員 具較多針對性

後來1999年修法 改以「地區制」設置各級軍事法院

廢除了軍事長官指派軍事法庭審判人員的權力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還有核覆制 所有經過合議庭的判決結果

亦需經過軍方上級長官乃至於總統核覆

核覆過程中 都有可能推翻初審判決

例如初審為有期徒刑 核覆後變成死刑等

而這個核覆制度也同樣被修法去除了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就算有些不合理的制度被修法廢除

但軍事審判的本質

仍是講求效率、較少顧慮程序保障的審判流程

理論上是針對現役軍人實行的

但一般平民會被軍事法庭審判嗎?

 

依據中華民國戒嚴法第8

在戒嚴時期下關於內亂外患強盜恐嚇等罪

軍事機關皆得以自行審判

意味著只要宣布戒嚴

一般平民 未來都有接受軍事審判的可能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這裡是美麗島事件的審判現場

當初被逮捕的人 原本都要交由軍事審判的

後來因為事情鬧太大 引來美國的關注

變成只有帶頭的8人交由軍事審判

其他的人得以改由一般的法庭審判

另外此案的軍事審判也全面公開

因此當時法庭內 擠滿了一堆國內外的媒體記者

一起矚目這場軍法大審的發展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這是當時候的報紙

但比起審判 商業大樓推案好像更重要呢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原來那時候

桃園就增值無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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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美麗島雜誌

除了講民主自由之外

原來戒嚴時期還有在討論核電廠問題

以及勞工福利的問題

(那時候的基本工資才2,400)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軍事法庭旁還有一間景美看守所

是過去收容

尚未判決被羈押的人

以及確定死刑者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被收容的人最後可能有幾種結局

一種是審判後 被發到像是綠島的監獄

另一種是送到法庭吃最後一餐

然後帶到安坑刑場處刑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看守所內的押房

上面還有被關押者的描述:

「裡面日光燈一天二十四小時都開著,

加上我們沒有放封的機會,

關在裡面不知到今夕是何夕,

什麼都不知道。」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洗澡方式也很克難

要用馬桶完成洗澡及洗衣服等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接見的會客室

用來聯絡的電話隨時會被監聽

如果有人送糕餅等食物

軍方也會切開來檢查 怕裡面藏東西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看守所內也有關押一些

案情比較單純或刑期較短的人

讓他們在看守所內

做一些像是洗衣、燙衣、

燒鍋爐等工場的工作

被稱作「外役」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外役生活的地方有閱報版 擺放一些報紙

如果報紙上有不想被受刑人看到的內容

軍方都會一塊一塊剪掉

就變成俗稱的「洞洞報」了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整個軍事法庭跟看守所

被認定為所謂的「不義遺址」

不義遺址指的是威權統治時期

國家為達到鞏固政權目的

進行羈押、審判、刑求、監禁、處決等

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地 作為反省及教育用途

 

根據文化部長所說的

找到不義遺址不是要加重它的恐怖

而是要強調在當年人身自由與財產的剝奪

是多麼容易的事

國家人權博物館及美麗島事件之旅

 

最近行政院也擬了並送出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

以行政院的立場定義為民國34年到81年間

威權統治侵害人權的發生地

(時間為日本二戰投降到金馬解嚴)

 

而國民黨則提出了不一樣的意見

認為也要考慮日治時代侵害人權的事件

包含慰安婦、原住民部落重大傷亡受難等

表示不義遺址應該要從清代開始算起

 

所以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最終會變成怎樣

就再靜觀其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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